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1年参加“黑龙江人才周”招聘活动拟进入体检、考核环节人员公示
- 分类:人才招聘
- 作者:人事部
- 来源:
- 发布时间:2022-01-11 16:27
- 访问量:
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1年参加“黑龙江人才周”招聘活动拟进入体检、考核环节人员公示
【概要描述】
- 分类:人才招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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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1年度参加“黑龙江人才周”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要求,现将拟进入体检、考核环节人选予以公示。
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反映,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。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,公示期间不予受理。
公示时间: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6日
一、人员信息
序号 |
岗位 |
姓名 |
性别 |
学历 |
学位 |
1 |
呼吸内科 |
魏然 |
女 |
研究生 |
硕士 |
2 |
普外科 |
刘天奇 |
女 |
研究生 |
硕士 |
3 |
血液透析科 |
袁帅 |
男 |
研究生 |
硕士 |
4 |
眼科 |
刘一鸣 |
女 |
研究生 |
硕士 |
5 |
中医科 |
于天一 |
男 |
研究生 |
博士 |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考试总成绩=面试成绩,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。
二、体检、考核注意事项
1.体检时间:2022年1月17日早8点整。
2.集合地点:哈尔滨市香坊区湘江路2号,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门诊楼正门前。
3.体检人员体检当日须空腹,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,携带本人二寸近期证件照1张,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。
4.体检表格须粘贴本人二寸近期证件照1张,粘贴照片处加盖体检中心公章,否则无效。
5.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,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。
6.体检及考核环节均合格者,予以录用;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、虚报瞒报应聘材料及考核不合格者,不予聘用。
三、防疫要求
1. 如参加体检人员来自疫情中、高风险地区或有其他与防疫有关的特殊情况,请主动提前与我院人事部联系,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,取消录取资格。
2.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均须持有距体检48小时内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,在医院入口处扫描疫情防控行程卡和龙江健康码,并测量体温,均显示为绿码且体温合格者,沿指定路线进入医院。
3. 进出医院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(必要的检验检查项目需要摘下口罩时除外),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。
4. 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,做好个人防护。对刻意隐瞒病情或虚报、瞒报发热史、旅居史和接触史的,以及在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,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单位: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人事部
联 系 人:崔老师
联系方式:0451-51108050
纪检监督:0451-51108019
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
2022年1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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